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雷军两会建议:布局5G发展商业航天 信息无障碍建设

发布时间:2019-03-08 08:09:17 所属栏目:经营推广 来源:网易科技报道
导读:副标题#e# 网易科技讯 3月4日消息,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即将开幕。作为全国人大代表,雷军准备了三份建议:内容分别是:《关于布局5G应用 推动物联网创新发展的建议》;《关于提高创新能力 大力发展商业航天产业的建议》;《关于进一步深化

随着社会资本的进入以及各项政策的出台,国内已成立了近百家商业航天公司。然而,与商业航天快速发展的现状不相适应,我国在商业航天立法、行业政策、资质准入、资源共享、市场培育及产业发展等方面仍不够完善。因此,我建议:

一、加快推动航天立法,确保民营企业长期稳定、合理有效利用空间资源的权利

目前,世界上已有29个国家颁布了航天领域的国内法律或法规,美国建立了最为完善的商业航天法体系,明确规定了政府和军方、民用航天和军事航天的权责边界,鼓励通过商业服务获得航天自主发展能力。

我国是航天大国中唯一没有航天法的国家,商业航天公司缺乏明确的国家法律保障。亟需加快航天立法进程,建立商业航天市场准入退出、公平竞争、保险和赔偿、安全监管等机制,构建较为完善的商业航天法律体系。充分发挥“法治航天”的战略引领作用,确保不同企业主体长期合法享有同等市场地位,从国家法律层面护航商业航天健康发展。

二、探索有利于商业航天发展的机制,出台落地政策及实施细则

商业航天属于快速发展的新兴行业,门槛高、投资大、战略意义显著,比多数产业更容易受到政府监管和行业政策的影响。亟需破解商业航天发展的体制机制桎梏,引导商业航天市场规范有序发展。

建议通过政策引导国企与民企合理分工,形成协同合作、竞争有序的产业格局。制定商业卫星、火箭等产品的进出口许可证制度、商业火箭发射许可、商业卫星频率许可等政策实施细则,探索建立航天人才双向流动、国有航天企业技术转让等机制,切实包容、鼓励商业航天新业态和商业新模式,进一步推动监管政策与制度的实施落地,清除民营企业深度参与商业航天的政策障碍。

三、推进航天制造基础设施开放共享,构建适应商业化的量产智能制造生态系统

航天装备水平是衡量国家高科技生产力高低的重要标志之一,商业火箭、卫星及卫星用户地面配套等的量产对产品成本、周期、性能等均提出了新需求,极大拓展了航天装备制造内涵和外延,传统航天制造模式和配套技术难以满足所需。

建议由政府统筹,国企、民企多方聚力,布局商业航天产品智能制造,鼓励民企参与航天装备制造相关的国家重点项目,加速颠覆性航天技术创新与应用;制定商业航天装备产品量产及上下游企业的培育政策及实施细则,加大航天智能制造技术共享和转化力度,开放国家航天制造基础设施,颁布航天试验设施共享目录、有偿使用收费标准等。

四、完善落实政府采购商业航天产品与服务机制,开放商业航天公司的行业准入,拓展商业服务与应用领域

纵观美国商业航天发展历程,不难发现通过技术转让、给予合同,政府扶持商业航天公司、培育商业航天市场,一手推动了美国民营商业航天的发展。

为加速发展我国商业航天产业,建议加大政府的扶持力度,授予我国商业航天公司一定比例的政府订单;简化商业火箭发射、航天测控、无线电频率等审批程序,引导鼓励民营企业战略性空间资源布局,承担轨道环境有序可控的应尽责任;进一步开放已有发射场,新增发射工位,满足高频次商业发射服务需求;降低或放开应用商业卫星开展服务的行业准入,拓展商业卫星在大众生活和政府管理的应用,服务国家“一带一路”、精准扶贫等国家战略。

关于进一步深化落实信息无障碍建设的建议

改革开放四十年,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取得了重大胜利,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。现阶段,带动弱势群体奔小康,已经成为中央关注人民幸福感提升的重点内容。习近平总书记特别指出:“中国有几千万残疾人,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,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。为残疾人事业做更多事情,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一个重要方面。”

《中国残疾人事业研究报告(2018)》蓝皮书和中国残联等机构数据显示,我国现在残障群体人数已经超过8500万,视障群体人数已达1700万,听障人群超过2000万。随着老龄化趋势加强,加强信息无障碍建设将直接惠及约两亿人。

在实践中,我们注意到广大视障、听障和老龄群体对于移动互联网和人工智能物联网的需求非常强烈。这类技术应用对于健全人是改善生活,对于他们则是改变命运,如移动终端和应用程序在获取信息、便捷出行、通讯交流等方面对残障人士有巨大帮助。语音交互、物联网、智能硬件等创新科技又为他们改善生活提供了新的解决路径。做好信息无障碍工作是科技工作者职责,也是让每个人平等享受科技带来美好生活权利的微观体现。

和世界先进国家相比,我国的信息无障碍水平尚有一定差距,影响了残障同胞等弱势群体奔小康的进程。突出表现在相关法律法规已经颁布,但落地力度不足、保障细节尚未出台。社会各方面意识还比较薄弱,监督与激励等配套措施也并不完善,信息无障碍相关产业链(硬件、软件、内容和服务)还不够健全。

我们发现信息无障碍不仅是技术研发问题,更是一个需要政府、企业、配套产业链、社会组织等多方面统筹协调、紧密协作的系统工程,还涉及到全社会相关意识的提升。进一步深化落实信息无障碍要求,加强人工智能物联网信息无障碍建设已经迫在眉睫,是迅速大幅提升弱势群体的幸福感,树立全球科技惠民标杆的重要机遇。因此,我建议:

一、细化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信息无障碍的要求,出台落地时间表

本世纪初,联合国就已经将信息无障碍列入行动纲领。万维网联盟(W3C)、国际电信联盟(ITU)等多家国际组织也出台了相应的技术标准,我国在实践中也参考借鉴了国际先进经验,特别是W3C WAI标准。国务院、工信部、中残联也先后出台多部法规推动信息无障碍建设,随着技术的高速发展,现有的法规需要进一步完善。

建议在《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》明确增加并细化信息无障碍内容,特别是针对移动互联网和人工智能物联网能够提出细化的操作要求,力争残障群体和老年人接入信息服务时,能够买得到、买得起、用得了、用得体面。

同时,也建议相关部委能够出台时间表,要求政府机构、社会组织在信息服务上分阶段实现无障碍。建议设立中国信息无障碍贡献奖,表彰做出巨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。

二、政府和公共部门提供服务满足无障碍基础要求,将信息无障碍列入相关采购标准

在信息无障碍的建设中,政府和公共部门是牵头人,对全社会有着风向标的示范效应。特别是在智慧城市建设上,不能因技术问题而让残障群体掉队。

(编辑:源码网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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